新闻事件
7月23日,北京大兴区发生的一起恶汉当街摔死女婴的惨案,令全国人民哗然,大家纷纷怒叹“泯灭人性”“丧尽天良”;其实就在三天前的7月20日,河南林州发生了同样的惨剧,而这一次的恶汉竟然是“人民警察”,而且此事被当地政府隐瞒了将近一个月,8月18日才被媒体披露。同一天,7月20日,一名山东籍残疾人在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本人受伤。7月17日上午,湖南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用秤砣将瓜农邓正加砸死。7月17 日下午北京朝阳门大悦城发生一起恶性杀人事件,2人当场死亡。
心理解读 最近一两个月,全国各地频频发生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尤其是各类极端暴力案件,爆炸、砍杀、放火、抢劫,城管围殴警察,民警当街摔婴……我们这个社会是进入“Hard模式”了吗?为什么骇人听闻的暴力事件层出不穷?
频频作恶,皆因天热?
有专家声称:“因为炎热的夏天人容易发怒,情绪容易失控;冬天杀人案会少很多。”难道频频作恶,皆因天热?确实曾有研究表明:高温、噪音、令人不舒服的气味等环境因素可能会给人带来疼痛或不适感,增加人的消极情绪体验,因而导致了攻击行为的增多。但是,环境对行为的影响有限,正如“衣着暴露绝不是性侵害的借口”一样,“天热”也不能作为暴力犯罪的缘由。
他们只感受到了世界的恶意……
影响事物运动发展的原因可以分为内因和外因,心理学家对暴力行为的研究也遵循了这个思路。现有的研究表明,一个人的暴力行为主要与其本身的人格特质、生理素质和外在的环境因素有关。其中,人格特质、生理因素等是内因,是决定一个人是否做出暴力行为的根本原因;而外在的情景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可能会抑制或促进暴力行为的发生。
从人格特质的角度来看,具有高攻击性特质的人,很容易对事情进行敌意性归因,在知觉和预期偏向的影响下,更容易做出攻击行为;从信念的角度讲,有些人认为自己能够成功实施某种攻击行为、而且相信这种行为会带来理想结果,因此他们更有可能发出攻击行为;从态度上说,如果一个人对某些群体的暴力行为持积极态度的人,对这类群体中的人的攻击行为会明显增加。
比如北京摔婴恶汉韩某,1996年被判无期徒刑,今年初才被释放。那么假设此人就是这样一个具有高攻击性的人,根据社会信息加工理论的观点,在信息编译阶段,韩某与女婴母亲发生争执时,对于现场的诸多情景线索,韩某可能更容易捕捉到敌意性的信息,或是将一些有煽动性的信息扭曲为威胁性的信息,因此女婴母亲的不满态度可能被韩某解释为“敌意”“威胁”“挑衅”。
在行为反应阶段,由于高攻击性的人认为攻击反应可以带来物质酬赏、获得同伴认同、减少负面结果、提高自尊和正向情绪感受等积极的结果,所以他们更倾向于做出“攻击反应”,而不是“解决问题的反应”。本案中的韩某可能也同样持有“攻击正向效能”(positive efficacy)的信念,因此他采取的不是“问题解决模式”,而是“攻击模式”,来宣泄自己的负性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