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保育员课程
保育员是指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教机构中,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养育、保健,并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
本职业共分三个等级,分别为: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社会的发展,家政行业迅速在市场上占据了不可忽略的地位,婴幼儿早期教育市场的迅猛发展,家长们对幼儿的教育问题也越来越重视,聘请保育员对孩子进行早期的科学护理和教育,逐渐成为一个热门职业领域。
就业前景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工作节奏的加快,家政服务正成为社会专业化分工的一个组成部分,被越来越多的家庭所接受,呈现出家庭劳动社会化的趋势。市场尚需保姆、保育员及护理病人的家政服务员。
培训内容
1、婴幼儿各系统生理特点与卫生保健
2、小儿生长发育及体格锻炼
3、小儿营养基础知识与合理喂养等等
注:学费包含培训费、资料费、串讲费、阅卷评审费、鉴定考核费、证书费等全部费用。
培训目标
通过知识理论与实践的教学,以能力培养为根本出发点,提高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强化实际技术的操作能力。
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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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初级保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保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湿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保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湿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