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育婴员课程
育婴员是指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人员。
本职业共分三个等级,分别为: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2002年7月开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国内婴幼儿卫生保健、营养、教育、心理专家,制定了《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编写了《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于2003年2月正式颁布。“二孩”政策的开放,经济建设的飞快发展,广大父母对孩子的早期教育越来越重视。
就业前景
21世纪是人体科学、以人为本的世纪,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经济建设的飞快发展,育婴教育为适应中国社会发展和需求应运而生,全国各地方出现出很多早期教育机构,从事婴幼儿照料和教育的人员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社会需求量处于上升趋势。
培训内容
1、婴儿生活照料
2、婴儿营养餐
3、婴儿健康护理等
注:学费包含培训费、资料费、串讲费、阅卷评审费、鉴定考核费、证书费等全部费用。
培训目标
通过知识理论与实践的教学,使学员获得全方位、系统的科学喂养以及早期教育等知识。
招生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育婴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育婴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育婴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