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工学硕士
2021年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报考简章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 大学。学校1958年创建于北京,原名北京电力学院。学校长期隶属于国家电力部门管理。2003年,学校划转教育部管理,现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一体化管理。学校现有教职工近3千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万余人,研究生1万余人。学校占地16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新能源学院、核科学与工程学院、水利与水电工程学院、数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1个学院。学校拥有“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热能工程”2个国家重点学科、2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电气工程和动力工程及工程热别位列A档和A-档;“工程学”“计算机”“环境/生态学”“材料科学”“化学”和“社会科学”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行列,其中“工程学”学科进入全球前100强和前1‰行列;拥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和能源动力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形成了培养本科、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
一、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项目简介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是国家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位的渠道。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规定,同等学力人员通过各种旁听和自学等各种方式学习研究生课程,并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撰写论文并通过答辩后可以获得硕士、博士学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文件精神,我校不再举办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项目实行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模式。
凡拟以同等学力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通过自学或参加培训班等方式学习相应专业的研究生课程,并参加华北电力大学统一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试”,考试合格,同时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可以提出硕士学位申请。
接受申请的学科专业:
课程水平认定考核
1.课程学习内容:学员所学课程根据我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确定。
2.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学校对各专业的课程进行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按照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考试,考试每年举办两次,一般为每个学期末。
3.考试形式及证书:全部课程水平认定采取考试形式,考试*实行百分制,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各科*合格后,由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出具*单并颁发《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