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法定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办法的规定,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须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参加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方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B:大专学历可以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
C:本科学历可以报考中专、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
D:普通话要求(申报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申报其他学科需二级乙等以上). 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既符合要求的其他社会人员,在校生不限年级(大一、大二、大三、应届生、毕业生)凭学生证或相关证明都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二、教师资格证考试流程及培训内容
●《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总课时60,每课合格*为90分,(培训费)
●《普通话》 合格*为二乙 注:语文老师必须要二甲(费用培训部处理)
●申报 此项由我部培训中心代为申报(免费)
●面试 试讲时间15分钟(费用自理)
●体检 由教委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发证 以上全部合格者由教委主管部门发证
3、考试、申报、面试及发证时间(第一期)
●考试《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申报及体检
●面试
●发证
三、报名事项:
1、报名费+教材费+心理学、教育学、普通话三科培训
2、报名时间:即日起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开始代理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