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会计从业资格证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办
受理部门:
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向市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其他工作单位的可以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没有工作单位的常住人员,可以向深圳户口所在地的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暂住人员可以向居住所在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基本条件;
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不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参加《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道德》和《初级会计电算》等三门会计从业资格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的人员可免试《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但须自比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参加《财以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合格。
需提交的材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2、 有效期内的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明(原件1份);
3、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4、 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5、 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照2张;
6、有工作单位的需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