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介绍表演专业培养具有一定实践能力,并具备和掌握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巧,能够在戏剧、戏曲、电影和舞蹈等表演中独立完成不同人物形象创作的专门人才。课程介绍本专业围绕表演、台词、形体、声乐四门开设课程,通过培训掌握四门课程在艺考、校考中的基本要求,即具备独立处理戏剧影视台词能力,完成才艺展示能力以及完成单人、双人、多人小品的构思与表演的能力。全国开设表演专业院校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师范大学、解放军艺术学院、中央戏曲学院、北京联合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东华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重庆大学、重庆邮电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武汉大学、湖南大学、南昌大学、四川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音乐学院、浙江传媒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山东艺术学院等全国200多所高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