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生产经营单位(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等岗位及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多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多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多年;或……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多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多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七)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已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多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科目为客观题,《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卷。
四、考试*管理及证书
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的制度,每年举行一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五、报考材料
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张,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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