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设计大专班学校介绍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始建于1985年,原名中国函授大学济南分校,首任校长为我国著名国画大师于希宁先生。建院三十年来,经历多个发展时期。201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正式升格为艺术类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大力践行名家办学、专家执教理念,得到了社会各届的广泛支持和拥护,经过多年努力,学院已逐渐发展成为我省文化艺术产业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重要人才基地。 艺术设计专业形象设计方向旨在培养具有丰富的艺术设计知识,良好的艺术审美能力以及人物形象所必需的形象设计基本理论和相关知识及技能。有较高文化素养及创新能力,熟悉时尚化妆造型、发型设计与制作、服饰色彩搭配能力,具有手绘素描,饰品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 服装制版,服装加工 服装陈列 时尚彩绘美甲,影视剧本角色塑造,时尚广告化妆造型、美容、时尚人物整体造型能力,并能从事适应人物形象和服装设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高级技能人才。主干课程化妆造型设计、发型设计、 服装设计、服装效果图技法、服装陈列设计、立体剪裁、服装CAD、饰品配件设计、服饰美学、色彩学等。职业资格证书高级人物形象设计资格证、高级化妆师资格证、高级美容师资格证 服装设计定制工 服装裁剪工 服装陈列员等。就业方向个人形象包装、职业彩妆师、化妆品公司、摄影工作室、广告公司、摄影公司、平面造型师、微电影造型团队、时尚彩妆造型师、形象设计公司形象顾问、新娘跟妆工作室、美甲美容化妆店、自主创业、车展模特化妆师、T台秀模特化妆师、舞台化妆师、影视剧组职业化妆师、生活时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创新型高端化妆技术人才,造型机构设计总监、彩妆学校讲师、平面造型师、彩妆品牌讲师、T台造型师的梦想。品牌服装公司 服装厂生产第一线 从事服装设计 服装制版 服装加工 服装陈列 高端形象设计机构、高端模特行业、各大电视台、电影电视剧组等。招生对象三年制大专:参加2016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五年一贯大专:全省应届初中毕业生,数线。报考条件1.所有考生听力应在正常范围内;视觉无色盲、色弱现象;2.因行业特点限制,报考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需无明显外露缺陷或印记。另外符合条件的考生需通过我院组织的专业面试,面试时间将通过网站和电话通知。其它情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录取办法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2.美术类考生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证的,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文化课*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的,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专业测试*由高分到低分录取。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要求。在第*、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4.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要求。奖助、毕业、就业资助体系:我院符合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学历教育专科段在校生依法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国家助学贷款(6000元/生)、退役士兵教育资助(6000元/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6000元/生)、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等政府奖助学金、各级学院奖学金及勤工助学岗位安置等资助政策。毕业条件:A:学生学习期满,符合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中载明的毕业条件时,颁发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毕业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就业报到证》,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待遇。专升本按当年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B:我院是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比准在校生本科实践课程考试试点学校,学生可通过相应的考试,获得主考院校颁发的本科文凭,*优异者可获得学士学位,国家承认学历。就业服务:我院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我院高度重视职业导向和社会实践课程开设质量,就业、创业指导与实习实训、工作室制和社会服务的渗透融合贯穿整个人才培养过程,给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留下足够的时间空间。同时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最后一道屏障,保障学生优质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