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消防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根据《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部令第109号),结合消防工作实际,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编制了《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以下简称 《大纲》)。《大纲》根据"政府统-、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按照"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紧紧围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适应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公民日常工作生活消防安全需求,明确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象、目的、内容、课时,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水平,提升公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知晓消防工作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消防安全管理基本技能,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培训对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人员。培训方式1.单位可以利用投影组织集体学习或个人自学等形式. (如单位需要,我校可以安排老师,上门现场面授,需提前联系、预约)2.个人自学可以通过手机可随时随地学习,包含视频学习、文字学习,并在平台,上模拟练习、错题练习,在线考试等证书发放学习结束后,可以进入考试系统进行考试,系统随机出题50道题,每题2分总分100分,60分为及格.考试合格后,由杭州华筑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颁发的消防大队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