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诞生于解放战争时期,学校前身为1946年在吉林省洮南市成立的辽吉军区卫生学校。1949年迁址辽宁省锦州市,1958年成立锦州医学院,2006年更名为辽宁医学院。2016年3月,正式更名为锦州医科大学。经过70余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多门类、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的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始于1979年,先与中国医科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984年成为全国第二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是非学历研究生教育。
一、报考条件
我校同等学力研究生教育可授予硕士学位类型可分为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
(一)学术型学位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经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为本单位业务骨干;身体健康,能坚持完成学业。
3、申请人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学士学位授予时间在2019年3月31日以前),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二)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专业学位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3、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4、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专业与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一致。
1、课程学习
学校参照全日制培养方案设置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培养方案,申请人须按照要求完成申请专业的全部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课程学习由研究生学院进行安排,学员需要到锦州医科大学进行学习,需严格遵守学校纪律,每次课程设有签到,如某门课程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者,视为本门课程不合格需要重修。如有外地学员不方便到学校进行学习,可选择“学堂在线”网络课程进行学习,具体申请方式请仔细阅读附件5。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人在完成学位课程后,必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统考科目要求见附件1、2。全国统考的报考工作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完成。
3、撰写学位论文与答辩
申请人通过学位课程全部考试和取得国家统考合格*后,在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部门组织下进入第二阶段培养过程。依照锦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相关条例,通过学位管理部门对学位论文的审核和论文答辩,方可获得硕士学位。
另外,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必须在论文答辩前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
同等学历人员申请学术型学位硕士学科及专业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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