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舞
爵士 JAZZ一词本来是舞蹈音乐,在音乐用语的 “Jazz” 是在一九零零年以后才被使用,在那以前似乎叫做“Jass”,随著一八八零年爵士乐的诞生,配合而生才有爵士舞一词;又因爵士乐在演奏上,一向相当热闹,才会有喧闹,狂躁、活泼之意的解释。爵士舞动作的本质是一种自由而纯朴的表现,直接把内心的感受用身体的颠、抖、扭表达出来。就像我们听到喜欢的音乐,能从内心自然的流露出感情,身体就不由自主的随着音乐节奏而活动,如弹响手指、摆首顿足、时而兴奋激烈,时而缓慢优柔的溶入音乐之中。
爵士舞是一种急促又富动感的节奏型舞蹈,是属于一种外放性的舞蹈,不像古典芭蕾舞或现代舞所表现的一种内敛性的舞蹈。爵士舞主要是动作和旋律方面的表演,主要目的是为了娱乐别人也娱乐自己,可带给自己与别人一段美好的时光,这也是为甚么它的表现一点都不虚饰,舞蹈时所散发出愉悦的气氛和那种快乐的精神非常具感染力。虽然说必须具有非常好的技巧才能成为一位成功的爵士舞者,但是几乎每个人都能掌握它的基础舞步,而且爵士舞的表演空间很广,个人的色彩和独特的风格才是舞动时最令人注目的地方。
爵士舞主要是追求愉快、活泼、有生气的一种舞蹈。它的特征是可自由自在的跳,不必像传统式的古典芭蕾必须局限於一种形式与遵守固有的姿态,但和的士高舞那种完全自我享受的舞蹈又不同,它在自由之中仍有一种规律的存在。例如它会配合爵士音乐表现感情,也借助或仿效其他舞蹈技巧;如在步法和动作上,应用芭蕾舞的动作位置和原则、踢踏舞技巧的灵敏性、现代舞躯体的收缩与放松、拉丁舞的舞步与摆臀以及东方舞蹈上半身的挪动位置等等。
今天,我们所看到的爵士舞蹈,它保留了过去切分音乐的旋律,肢体的抛掷或独立运作的特性,但是它不只是用爵士音乐来表演,它也可配合流行音乐、蓝调音乐、摇滚音乐或是的士高音乐来演绎。现今的爵士舞蹈,具有很大的包融性和很强的可塑性,并可以随时吸收*流行的音乐和舞蹈的特性,也正因如此,爵士舞极具娱乐性并为大众所欢迎及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