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介绍 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 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中国会计行业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财政部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委会设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成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地方考委会),组织领导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委会设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组织实施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办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说明:为便于更多的境外行业专业人才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队伍,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整体服务能力,扩大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欧洲地区设立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考场。 考试科目 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报考条件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多年者; 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考场范围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在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中确定。 报名流程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 ),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链接,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 )进行网上预报名。 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非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案。 自2012年起,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实行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即,考生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案。(1967年 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报名人员,可以选择机考或纸笔作答考试方式。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和欧洲考区的报名人员,可以选择机考或纸笔作答考试方式。为此,为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特定范围报名人员设立专门考区。专业阶段考试考区设在石家庄、武汉、西安3个城市;综合阶段考试考区设在武汉。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特定范围报名人员专门考区设置在北京、上海、香港、澳门。)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五笔输入法。 *查询 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并下载打印*单。 合格标准 每门满分100分,各科考试*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一般为60分及格。各科目每类试题每小题得分均在试卷中规定。评分均按试卷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规定执行。 根据往年考试合格标准经验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各科实行百分制。 *管理 单科*合格者,其合格*在取得单科合格*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 取得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格*者,可持*合格凭证,向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并交纳全科合格证书工本费人民币6元。全科合格证书只证明全部考试*合格,不作其他用途。 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多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较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合格证书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工作指南》规定,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应考人员,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后5 个年度内,取得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合格*者,财政部考委员颁发全科合格证书。取得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合格的申请人,应持综合阶段职业能 力综合测试*合格凭证向参加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 全科合格证上的发放日期为财政部考办下发的批复文件日期。 地方考办在发放全科合格证书时,应同时向全科合格证申请人发放《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督促其申请成为中注协非执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