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劳动关系协调师
2019年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报考条件
职业资格等级三级
劳动关系协调员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职业资格等级二级
劳动关系协调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职业资格等级一级
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时数。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土研究生学历,连续从事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土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7年以上。
(7)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