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三级公共营养师
职业前景 :
公共营养师是2005年10月纳入国家职业标准大典,有《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作为法律依据的营养师认证类的职业。即将出台的我国首部《国民营养条例(草案)》规定,所有的幼儿园、医院、学校、酒店、饭店、单位食堂等都要配备专业营养师。已出台的《直销法》对从业人员做了严格的持证上岗要求,规定只有持有营养师和医师资格的从业人员才可以销售保健品。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得到改善,人们在追求丰富物质生活的同时,更希望自己拥有健康的身体。因此,人们对科学合理的膳食机构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日本,每300人就有一名营养师。法津规定100人以上的食堂必须配备一名营养师。可以说,这项举措是日本成为世界上人均寿命较长的国家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宣称:集体用餐和所有幼儿园、学校都要配备营养师。据统计,我国现有营养师专业人员还不到10000人,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与我国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相适应。
培训对象 :
大专院校医学营养、食品、烹饪、酒店等相关专业学生,医疗卫生机构、营养保健诊所、食品、保健品企业、酒店、餐饮、相关食堂的管理人员、配餐员或有志于从事营养保健职业的人。
报考条件 :
公共营养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医学或食品、营养、保健相关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医学或食品、营养学相关专业大专/本科应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公共营养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
2、24周岁以上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24周岁以上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7、年满28岁以上,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多年。
培训内容、教材、师资 :
1、培训内容:根据国家《公共营养师》培训教材组织培训,主要学习内容:基础营养、各类营养素之间的关系、食品安全、食品与膳食、病病与营养、特殊人群营养等相关内容。
2、培训教材: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公共营养师》。
3、培训师资:湖南中医药大学,湘雅医学院等营养专家教授。
工作方向 :
医院、食品公司、幼儿园、健身房、药房、美容院、酒店、保健品公司等健康相关单位。
培训课时、收费标准 :
证书 :
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考试与鉴定评审由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培训、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国家劳动部直接颁发、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的国家法定职业资格证书,(电子注册,网上可查询,终生有效,全国通用),以此作为就业、上岗、晋级、加薪的职业资格证明。
培训、报名时间、提交材料 :
报名时请带红底一寸照片4张,2寸照片1张及身份证、较高学历证复印件一份,报考二级需提交工作证明。主要利用平时周末白天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