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国家一级健身瑜伽裁判员班
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瑜伽协会
二、培训对象
(一)从事瑜伽教学工作三年以上,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25周岁以上;
(二)具有从事瑜伽教学训练相关经历三年以上,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从事健身瑜伽裁判工作,并能为当地开展健身瑜伽竞赛、裁判工作发挥积极带动作用;
(四)持有《瑜伽协会教练资格证》及《社会体育指导员证》的老师优先;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
三、培训内容
(一)健身瑜伽裁判员培训内容
1、健身瑜伽裁判员职业道德
2、健身瑜伽竞赛规则
3、健身瑜伽裁判法
4、健身瑜伽评分方法与标准
5、健身瑜伽108+72式体位标准
6、健身瑜伽裁判实践操作
附《裁判员培训日程安排》
四、考核与执裁
(一)健身瑜伽裁判员考核
1、笔试(40分):新修订的《健身瑜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2、技术(30分):《健身瑜伽108+72式体位标准》
3、实践(30分):健身瑜伽裁判模拟评判实践
(二)执裁
1、健身瑜伽裁判员考试合格者颁发裁判员证书,具有担任各地健身瑜伽裁判员资格。并可参与深圳市粤港澳大湾区瑜伽邀请赛相关活动和赛事的执裁工作。
2、考试未合格者,可参加下期培训补考,需交100元考试费用。
五、培训费用
1、培训费用共¥1980元(含培训费、教材费、会务费、考试费);
2、凡参加健身瑜伽裁判员培训的人员务必取得瑜伽教练员资格才可申请报名裁判员的培训;
3、为保证培训考试秩序和质量,学员必须全程参加培训和考试,无故缺勤者,取消学习考试资格,培训费不予退还;
4、其他费用自理;
六、培训名额限3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