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茶艺师
茶艺师国家补贴政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1、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五级)的,补贴标准为1000 元/人
2、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四级)的,补贴标准为 1500 元/人;
3、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的,补贴标准为 2000 元/人;
一、申报条件
五级/初级工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 含)以上。
(2)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中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多年(含)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 含) 以上。
二、培训形式:
1、组织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对培训人员进行集体面授。
2、实训与考察。培训期间,组织受训人员进行现场技能训,加强受训人员对相关知识与技能的认识、理解及掌握。
3、理论教学与情景模拟教学相结合。
三、培训对象:
1、登记失业人员。济南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 济南市户籍以二三产业为转移就业目标的未转移就业农村劳动者。
3、贫困家庭子女。济南市户籍由政府部门认定的城乡贫 困家庭子女。
4、在校大学生。济南市户籍全日制高等院校、职业院校 在校学生和驻济全日制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
5、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济南市户籍城 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四、课程设置:
1、了解茶文化,茶叶基础知识,分类、储存、评审、检验。
2、茶艺基本礼仪,形体训练。
3、六大茶类的品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