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香港留学
依照教育部的规定,香港大学首批招收内地本科生的地区是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和福建。这四省两市的应届和往届高中毕业生均可凭今年全国统一高考*申请报考香港大学,但申请者的户籍必须在上述四省两市。
据了解,香港大学计划每年在内地招收250至300名本科生。录取原则上以内地重点高校本科录取线(即一本线)为参考,此外,还会对考生进行面试。除牙医专业,其他专业均向内地学生开放。由于香港和内地大学的学制不同,被录取的学生将在指定的内地大学学习一年(委培),再到香港大学完成另外三年的学业。对内地学生的学费收费标准为每年10万元港币(不含住宿费),但2010年开始收费标准提高为11.9万元港币。
香港中文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简称中大),英文名称为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简称CUHK),成立于1963年,是香港第二所成立的大学,亦是香港八所受政府香港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并可颁授学位的高等教育院校之一。中大是由新亚书院(1949年成立)、崇基学院(1951年成立)、及联合书院(1956年成立)组成,及后逸夫书院于1986年成立,是香港实行书院联邦制的大学。中大现在大多教学系皆有提供中英语课程。有些院系,如医学院,法律学院、药剂学院、英文系、语言学系等及大部分新开办的理学院课程,则全部以英语为教学语言。
办学特色
△融 会 双 语
香港中文大学独具远见,早已提倡以中英双语、双文化为教学基础,贯彻中英语文并重的原则,致力培育糅合中西学术文化和知识的学生。这种汇合中西文化、融和双语的精神,在大学的带领下,得到海内外学府的广泛认同和采用。校内大部分教师曾在世界各地主要大学攻读或任教,多兼通中、英两种语文。
△双 元 教 学
香港中文大学采用「学科为本」及「学生为本」之双元教学法,学系负责「学科为本」教学,书院则负责「学生为本」教学,并提供学生宿舍。
△多元课程-学科为本
中文大学是一所不断发展的大学,开设多项全日制与在职制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课程。大学设有七个学院:文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教育学院、工程学院、医学院、理学院及社会科学院,共分61个学系,提供54项主修课程及46项副修课程,供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研究院课程由研究院57个学部开设,计有62项博士课程、150项硕士课程及28项文凭课程。研究院另开设学士后文凭课程。截至2005年3月31日,校内学生人数共17,515名,其中本科生9,434名,研究生8,081名。
为配合社会的急速发展,中文大学亦开办了不同类型的学系和新课程,法律学院于2004年成立,并将于2006/07年度招收首批法律学士本科生。中文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课程已连续三年获Asia Inc杂志排名为全亚洲第*位。此外,近年新开办的课程尚有风险管理科学、保险、财务与精算学、物流及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系统等专修范围。
△书院制度-学生为本
中文大学是香港采用书院制度的高等学府。大学原有三所成员书院,分别为新亚书院(1949年创立)、崇基学院(1951年创立)和联合书院(1956年创立)。1976年12月,政府订立大学新条例,修改中文大学及各成员书院的组织章程和权责范围。1986年7月,政府复立法通过中文大学成立第四所成员书院逸夫书院。新书院于1988年开始录取学生。教师及全日制本科生均分别隶属四所成员书院。透过提供非形式教育,推展学术及文化活动,书院有助同学的全面发展。
△研 究 称 誉
香港中文大学鼓励所有学院从事高素质的研究工作,一方面鼓励多元化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另方面不断争取卓越科研成就,致力扩大人类的知识领域,为社会各界提供咨询服务,提高国际声誉。 大学先后成立了13个主要研究所,方便教师开展跨学科研究,就专门范围进行深入探讨。13个研究所分别为:中国文化研究所、人文学科研究所、亚太工商研究所、香港教育研究所、光科技研究所、信兴高等工程研究所、香港癌症研究所、人类传意科学研究所、中医中药研究所、理工研究所、数学科学研究所、香港亚太研究所、以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文大学并集中资源于19项重点研究领域,课题包括以计算机辅助诊断、治疗和医科训练,海洋生物技术,蛋白质学,电子商贸,华人社会教育发展,自动化与机械人科学,纳米结构物料,以及香港文化在中国、亚洲及世界的角色。中文大学在这些领域的研究实力已达世界水准,并有的发展潜力。
奖学金
为鼓励*优异的内地学生来香港中文大学就读,本校提供多名奖学金名额予录取入读“奖学金基础班”的内地学生,奖学金名额分布于二十五省、市、自治区。香港中文大学将向每名在学的奖学金班学生颁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奖学金只给予填报香港中文大学为第*院校志愿,并以奖学金基础班为第*专业志愿的考生。
考生高考*达到中文大学为颁授奖学金而定的提档分数线,(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及综合类考生须达630分或以上,文史类考生须达600分或以上。)以及以上。若符合奖学金*低分数考生超过该省、市、自治区奖学金名额,则按名额及提档总*由高至低顺序选拔。
本奖学金专为内地学生而设。若学生于在学期间任何时间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则须终止奖学金之颁发。
奖学金原则上为期四年,但获奖学生每学年*须达到大学具体规定的平均积点3.00 (相当于乙等)。若学生学年*未达到续领奖学金要求的平均积点,则须保留观察一年。学生在观察期内可继续领取奖学金,但若翌年*仍未达到大学的规定,有关奖学金则须终止。
奖学金的颁发须依照香港中文大学制定的相关规章及程序执行。香港中文大学对奖学金的评选及颁发有最终的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