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系统的音乐教育基础理论与方法,培养较好的音乐素养。能够从事中、小学以及大中专艺术院校音乐教育新课程改革以后的教育教学工作。
音乐表演: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具备较强的演唱(奏)感染力和较高的演唱(奏)的能力。能在电视台、歌舞剧院(团)、电视剧制作中心、宣传部门、文教事业单位从事演唱、创作和音乐制作工作,以及在离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理论作曲: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作曲技术与作曲理论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音乐创作和作曲技巧;具备较全面的音乐创作基础知识、能力和专业水平。能在有关文艺单位、艺术院校、科研机构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作曲和作曲技术理论的创作、教学、研究编辑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