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 号)、《四川省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导意见》( 川安委〔2017〕11 号)和《四川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川安办〔2017〕25 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工程施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进程,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二、培训对象: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项目经理及安全员。三、培训内容:(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基本要求;(二)风险辨识、风险评估与分级方法;(三)风险管控的方法与途径;(四)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