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简介国家卫生计生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卫生计生系统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工作,具体实施卫生计生远程继续教育和相关职业技能鉴定;负责卫生计生系统队伍职业化建设,具体承担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开展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服务能力等级评定和认证等社会化服务。中心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国家卫生计生委各项中心工作,突出服务于深化医改、生育政策调整、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组织开展了全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人口健康与公共服务创新发展等一系列高质量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班,承担了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体系建设、卫生计生继续教育创新与发展、工作转型与职业发展等研究课题,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经验。展望未来,中心一方面将立足全国统一的“中国卫生计生继续教育网”与“中国现代医院管理网络学院”两大信息化平台,以权威、的师资和课件,科学、严密的组织与管理,为全系统提供规范便捷的远程继续教育服务。另一方面,围绕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医疗服务机构管理干部职业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能力培养、全科医学师资培训、乡村医生学历教育、老龄服务能力建设、岗位专项业务技能提升等内容,精心设计和开发系列“能力建设包”,包括在超声、肿瘤、心血管等方面的专科能力建设,竭诚为全系统提供优质高效的能力建设保障。在国际交流方面,中心将与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相关机构加强联系,在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和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开展专项合作。 国家法律法规 2002年5月,国家卫生部颁布执行的第19号令《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将“医疗美容”定义为:“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及其它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修复与再塑”,并同时将美容、纹饰、纹刺技术及纹身艺术纳入规范管理的项目范畴。2004年11月,国家商务部发布了《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将“美容”(即俗称的“生活美容”)定义为:“运用首发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人体表面无创伤性、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皮肤保养、化妆修饰等服务的经营性行为”。《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五条:接受职业学校教育的学生,经学校考核合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接受职业培训的学生,经培训的职业学校或者职业培训机构考核合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培训证书。学历证书、培训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毕业生、结业生从业的凭证。经卫计委联合国家人力和社会保障部把纹饰、美塑、生殖健康咨询、遗传咨询等行业定名为中国《文饰师》、《皮肤美塑师》《皮肤美塑师师资》《持久化妆(艺术)造型技术管理师资》《临床遗传咨询低/中/高级班能力合格证书》等。凡通过国家关于《文饰师》《美塑师》《生殖健康咨询》《临床遗传咨询》的相关课程的培训及认证考试后,即可获得卫计委部门下发的职业资格培训证书。证书全国通用,是医学、医美相关行业的合法执业的凭证,同时也是国家对相关职业从业者专业技能的评估及认可。根据医学专业《继续教育试行办法》,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经认可的继续教育,并须达到*低学分25分。卫计委继续教育中心的职业证书,可为每年的医学专业继续教育学分加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