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考证培训
招生简章
2017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健康管理师正式归入国家卫健委进行认证,也是该职业国家职业资格的认证单位。
考试合格者,颁发由人社部技能鉴定中心、卫健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签章的《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它是健康管理从业的凭证。
健康管理师作为国家140项职业技能中大健康领域的证书,取消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统归为健康管理师,三证合一。
【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健康体检机构、健康咨询机构、医药公司、养老机构等或其他有意从事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及想提高家庭健康指数的人员,同时符合“健康管理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报考基本条件。符合下列报考条件之一:
(一)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二)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培训内容与教材】
内容:包括健康管理知识、健康风险评估、健康保险相关知识、健康营销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营养学、心理学、医学学、法律法规知识等。
教材:采用国家卫计委职业技能指导中心指定的《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第2版),王陇德主编,人卫社出版。
【课程设置】
【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电子版
2、学历证书电子版
3、所在单位推荐信和工作证明一份(需加盖公章)
【考试时间和内容】
每年4月、6月、9月及11月第三个周末,具体几次考试以所在省的规定为准。
三级考试采取全国统一机考的形式进行。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合格者方可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