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良好的文化素质,并掌握表演艺术理论和基本技巧,能够在戏剧、戏曲、电影、电视和舞台等表演中独立完成不同人物形象创作,能在艺术剧院、电影制片厂、电视台、电台、制作公司及相关单位从事戏剧电影电视的表演、节目主持等工作的实践创作型高级专门人才。通过学习,可以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能力:1.掌握表演艺术艺术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2.具有塑造艺术形象的基本能力;3.了解我国的文艺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规;4.了解艺术创作和理论的现状与发展动态;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6.具备较高的艺术修养和艺术创造能力。就业方向:主要从事戏剧、戏曲、电影、电视和舞蹈等表演中独立完成不同人物形象创作的工作。可在全国各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各影视公司、剧组、文艺表演团体、教研单位、各单位党政工团、文化传播公司从事表演、管理、策划、组织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