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安全工程师英文译称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 从2004年开始,国家对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和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等岗位及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一、考试依据文件 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6月20日至6月30日 2、报名照片上传: 3、全省(除厦门)现场资格审核时间:7月2日至7月3日 厦门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详见厦门人事考试测评中心网站www.xmks.gov.cn。 (注:2012年和2013年曾报考且报考级别不变的报考人员免于现场资格审核;其余报考人员均需到所属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异地转入福建考试的报考人员需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如本人无法到场审核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4、网上缴费时间: 6月20日至7月10日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8月28日-9月7日 6、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9月6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 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7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2:00— 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7、*公布时间: 11月上旬,考生可通过信息台9616893741按5号键查询或12580查询,也可登录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FJPTA.COM )下载*单。 8、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预计从2015年2月起(具体以网上领证通知为准),每周星期一、三上午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 三、考试级别和科目 1、考试*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并经审核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为:《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不含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下同)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多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多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多年;或……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多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多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五、免试条件 1、对符合报考条件,并在2002年9月以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多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