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
适用学员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
(2) 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四级证书后, 累计从 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 (含) 以上
(4)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课程目标
学会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
课程优势
由劳协关系协调员考评组和教材编写者之一的老师授课,更精准的把控高频高点,考出有补贴